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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虚假交易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作者:淘宝信用查询时间:2014-10-01 12:46:49

一、“通过不正当方式产生虚假交易”,什么是不正当方式?

不正当方式是指卖家通过非常规方式获得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商品评论等不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商品

1. 发布纯信息,即无独立载体信息。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减肥秘方、赚钱方法、会员招募、商品知识介绍、免费信息以及购物体验介绍等等。

2. 发布免费获取、低价商品,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无偿从发行方获得的优惠券或资格权、免费商品、软件下载、电子刊物(凡是通过网络传输的一切电子商品)、电子邮件地址邀请等; 1 元以下虚拟类商品(不包括: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游戏货币; Q 币 / 收费 Q 秀 / 点卡按元充 / 新手卡不能低于 0.1 元); 1 元及 1 元以下服务类商品等等。

3. 在搭配套餐等打包销售形式的宝贝描述中有明确表示仅部分商品会发货的文字内容。


形式

1. 将一件商品拆分为多个不同形式或页面发布。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商品和商品的运费分开发布;一个宝贝拆分不同价格打包出售。

2. 将赠品打包出售或利用赠品提升信誉等。

3. 使用虚假的发货单号或一个单号重复多次使用。

4. 以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变更商品页面信息、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或商品成交价格等。

5. 以换宝贝形式累积销量或人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况:修改原有的宝贝的标题、价格、图片、详情、材质等使其变成另外一种宝贝继续出售。

6. 卖家限制买家购买虚拟物品的数量。包含但不仅限于如下情况:限制某件商品一个 ID 只能购买一件;特殊市场另有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7. 在移动/联通/电信充值中心,网络游戏点卡,腾讯QQ专区三个类目中发布虚拟类商品时使用限时折扣工具。

8. 其他构成虚假交易的形式。


手段:

1. 朋友、同学、家人等相互进行线上购买;

2. 同个公司内部多个人反复多次购买同件商品;

3. 卖家自己注册多个马甲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

4. 卖家利用第三方炒作团伙,或通过和别人协议交换购买;

5. 其他非正常交易手段。


二、卖家违反虚假交易规则,将会受到怎样的处理?

淘宝将根据卖家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的处理:

淘宝虚假交易的认定和处罚的规则与实施细则

三、如何理解“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中的“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举例说明:A商品在1月1日、2日、10日分别被发现有虚假交易行为,则降权时间为39天。详细为:1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0日),2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31日),10日开始应被降权30天(即截止至2月8日),故该商品的降权日期为1月1日至2月8日,总计39天。


四、卖家刻意规避淘宝监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的或其虚假交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

1. 研究规避淘宝监管的虚假交易新模式,并加以传播或应用;

2. 虚假交易情节特别恶劣,造成极不良影响,如短期内大量炒作等。


五、卖家若被判定为虚假交易,该如何申诉?

卖家可在系统发出虚假交易违规通知之时起3天内在“卖家中心-宝贝管理-体检中心-我的处罚”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若商品存在虚假交易行为被搜索降权,可在降权期间内登陆“卖家中心-宝贝管理-体检中心-我的处罚” 页面中,提交相应凭证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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